慢直播适用范围,慢视频直播?

文|更秃的蛇叔

慢直播适用范围,慢视频直播?

3月30日,人民邮电报官方微信公众号刊发了一则与电信运营商5G应用有关的行业动向—《中国电信成为全球最大的5G慢直播信源拥有者》。文章指出:“截至2023年3月,中国电信直播累计建成超1000个点位,覆盖31省(区、市),成为全球最大的5G慢直播信源拥有者。中国电信利用慢直播宣传矩阵,传播数字乡村产品、品牌等,播放量累计超25亿”。

慢直播适用范围,慢视频直播?

从通稿内容看,可对慢直播业务有如下直观解读:

1.慢直播业务是基于中国电信第五张基础网络—天翼视联网的数字化应用,是用于填充丰富视联网的应用场景。与大多数基于摄像头应用不同的是,它以实时无剪辑直播的方式将视频内容放到公共网络供感兴趣的用户欣赏。是具有特定宣传价值诉求的一种新媒体形式。因此,也适用于新型融媒体的概念。

2.从技术上看,慢直播是网+平台+终端的解决方案。但从内容和形式来看,是媒体,是网络新媒体。1000多个点位的直播信源,已经是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媒体,1000多个点位,即意味着1000多处原创类首发信息源。从信息安全角度,这对于播控全流程管理的要求是很高的。从这个角度看,慢直播已经不单纯是视联网场景应用,对于运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3.从目前的业务介绍情况来看,慢直播的媒体价值主要直接用于社会公益性质,旅游名片打造,乡村振兴推介宣传,热点事情传播,等等,都是公益性质的。既然慢直播业务已经被赋予了非常鲜明的媒体属性,而且已经具备了相当规模的信源数量,那就意味着其媒体的价值也具备了更好的基础。是否可以进一步挖掘媒体价值,如何挖掘媒体价值,媒体如何定出合适的市场价格,这些问题也就相应出现了。但从慢直播目前的业务情况来看,主要还是用于拉动宽带和5G业务套餐发展,

因此,直接挖掘媒体商业价值的诉求并不明显。同样,凡事具有两面性,如果过于追求慢直播业务的直接媒体价值挖掘,那在信息内容的把握上也会进一步增加难度,也就可能相应带来一些不必要的其他评价。

因此,慢直播业务虽然已经成为极具社会影响力的综合媒体传播矩阵,但综合在信息安全方面的风险偏好、承受力和社会责任定位,慢直播严格按照社会公益性质的媒体来处理更为合适,至少,对于运营方中国电信而言,直接挖掘媒体价值,不是最佳选择,更何况所能获得的直接收益,相比第五张网的收入,预判是可以忽略的。

所以,慢直播业务的媒体价值,看上去很不错,但对于运营方而言,或许就是个伪命题。综上,慢直播业务,虽然具备很强的媒体属性,但并不适合去追求直接的媒体价值,首要任务是播控安全,如此才能进一步拉动基础网络的价值增加。其他运营商想要开展类似的业务,面临的问题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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