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运营者不得,网络运营者不得规定?

耒阳网警在2023年11月13日发现,某网络运营者未能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和身份信息核验义务。

网络运营者不得,网络运营者不得规定?

耒阳网警在进行互联网巡查时发现某论坛上出现了违规内容,立即展开调查后发现论坛注册无需实名制认证。经调查发现该论坛的运营者是耒阳籍男子曹某某。曹某某作为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及运营者,未制定内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并且未要求注册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因此,耒阳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曹某某处以警告并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办理用户的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时,必须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如果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网络运营者将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如果网络运营者未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相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以及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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