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兼职赚钱一单一结50元,手机兼职50元一单?

来源:海南特区报

“为产品刷好评,每单佣金50元至150元,完成一单即结算。”

兼职刷单套路多

海口近日发生一起女子被骗4000多元的案件。警方提醒大家,一旦发现有诈骗迹象,应立即报警。

近年来,一些商家为了提升网店的销量和信誉,常常雇人刷单,网络上也出现了大量专门组织“刷单”的团队。为了获取刷单返利,也有不少人参与其中虚假消费,为商家造势,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然而,去年1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尽管如此,记者了解到,仍有不少电商及刷单团队无视法律,继续刷单行为,从而由兼职刷单滋生出了新型诈骗。

1案例

一名男子在网上发布虚假的刷单返利广告,并骗取他人超过8000元的财物。

最近,琼海法院对一起男子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兼职刷单返利广告骗取多人财物的案件进行了合法审理。

经调查确认,2019年1月至9月期间,许某强被发现使用多个QQ账号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的兼职刷单返利广告,并通过这种方式多次诱导他人相信后使用虚假支付链接进行欺诈。

2019年9月7日20时左右,刘某艳在家中使用手机QQ账号时,看到许某强在学校兼职群里发布了网络兼职的招聘广告。她随后添加了许某强的QQ账号,并被许某强谎称可以通过刷单返现15元-20元来吸引。许某强还向刘某艳推送了一个名为“小海代付”的App,并发送了一个事先设置好的虚假支付链接。刘某艳不明真相,点击链接后付款金额显示为0元,随后被骗取了2700元。

被告人许某强于2019年9月17日在琼海市××镇网尚网咖内被琼海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以上犯罪事实。随后,公安民警依法搜查了许某强的住处并扣押了一部iPhone8 plus手机(已随案移送)、一个银色行李箱(未随案移送)和一辆轿车(该车所有人为许某海,未随案移送)。

根据琼海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许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诈骗他人财物共计826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许某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0元。

2调查

刷手垫付货款再收本金和佣金,报酬可观。这种行为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

记者通过在QQ上搜索“手机兼职”等关键字,发现了许多涉及刷单和刷好评的聊天群和用户。其中,有一些群的人数甚至超过3000人,而群内的聊天内容主要是关于“刷好评,一单佣金50元-150元,一单一结算”等话题。

一名记者在群里加了一个昵称叫做“美霞”的QQ用户,经过好友验证后,“美霞”问记者是否对手机兼职工作感兴趣,并发送了一份有关工作流程的文件。

这份兼职工作要求通过“高佣金”和“先垫付”来帮助电商刷信誉。刷手需要确保支付宝或微信账户上有600元以上的流动资金,以便正常购买商品,这些资金将用于接单和支付商品款项。

“美霞”是一种刷单的操作,类似于在网上进行购物。刷手拍下商品后,收到的本金和佣金会通过支付宝转给刷手。例如,如果刷手购买了价值300元的商品,按照佣金5%的比例,他们将通过支付宝转给刷手315元。

当记者问起刷手购买商品是否能够收到实物时,“美霞”选择保持沉默。

3说法

店家雇人刷单,可能会被平台发现并且封禁账号。

王先生说,在某知名网购平台上开服装店时,曾发现他的店铺雇人刷单的情况。“我并不愿意采取这种方式,但局势所迫。” 他解释说,新开的店铺如果不刷单,就难以获得平台的推广,而且一些顾客看到商品销量高也更愿意购买。

王先生透露,在他在网店开业之后,不断有人给他发刷单的广告,但都是不怎么信誉的刷手联系他,所以他没有在意。“后来我在朋友的帮助下,联系了一个信誉不错的刷手。为了避免店铺刷单被平台发现,我们都是通过第三方聊天软件进行交流和交易,刷手每完成一笔刷单任务,我就马上支付相应的款项。”

王先生告诉记者,在之前,由于自己对行业规则不了解,不慎给刷手支付了1000元的全额款项,没想到刷手收钱后就失联了,导致他损失了1000元,目前还没有拿回这笔钱。他指出,不同价格的商品刷单价格也不同。以一件售价为400多元的卫衣为例,每刷一笔就需要支付30元佣金,且这还不包括之后寄空包裹所需的费用。

王先生强调,一旦网购平台发现商家存在刷单行为,将会清空涉及刷单的商品销量和评论。并且多次发现商家存在刷单行为,将会封禁商家账号。

市民最近向警方报案称,自己在网上参与刷单活动时被骗走了4000多元。“高佣金让我动了心,最终却变成了一场骗局。”

一名记者在海口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后,发现许多人表示曾受到手机刷单兼职的诈骗。

林小姐称自己是一名打工族,因为在网上看到一则弹窗广告,谈兼职刷单能够每天获得50元的返利,于是联系了对方。刚开始刷单时,对方要求她花400元拍下网购平台的商品,她照做了,之后对方给了她转了商品的钱和15元佣金,前期她大约挣了100元。然而,最终林小姐发现自己被骗了4000多元。

林小姐表示,当时她被高佣金吸引,在支付了4000元商品后,对方没有给她转账,并称支付宝出了问题。随后,对方要求她支付更高价的商品,这时林小姐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立即报了警。

4提醒

在网上找工作的过程中,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以免受到骗子的攻击。

海口警方提醒市民,利用网络虚假交易方式刷单是一种商业欺骗行为,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因此,希望市民在网络上找工作时要注意以下四点:

在网络上,保护个人隐私非常重要。特别是银行账号、密码和支付宝账号等个人信息,绝对不能随意泄露。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加强安全意识。

其次,如果对方没有留下固定电话和办公地址的广告信息,我们在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情况下,应该谨慎对待,不要轻易相信。

第三,对薪酬明显高于市场报价两倍以上的广告,应保持怀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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